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对药学部购置煎药机、中药柜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药学部煎药机、中药柜等购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产品资质出售要求的单位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法人资格;
4、具备从事该项目资质的单位;
5、真实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
本)。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药学部购置煎药机、中药柜的磋商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在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材料:
1、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
4、相关内容见附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址
1、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18点前,行政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广西骨伤医院)总务科,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号,锦华大酒店副楼409室,逾期送达拒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潘 健 联系电话:19177192890
五、监督部门
单位监察室电话:0771-2869067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广西骨伤医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