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骨伤医院医疗机构制剂委托研究服务拟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广西骨伤医院医疗机构制剂委托研究服务。
二、采购内容:定痛健步汤的医疗机构制剂研究服务。
三、采购人:广西骨伤医院。
四、采购预算:¥:250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定痛健步汤为内服剂型,经前期考察,目前仅有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建的制剂室能满足定痛健步汤的备案或注册研究条件。
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为保证研究的顺利完成,实现医院申报制剂备案文号或注册文号的目标,本项目采购形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七、专家论证意见: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八、公示期限: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3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骨伤医院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监察室电话:0771-2869067。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材料
广西骨伤医院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