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示
为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我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医〔2018〕87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开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公示,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公示表
公示单位:广西骨伤医院 金额单位:元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原政府定价 | 医院定价 |
PCAA0401/480000006 | 中药膏剂临方加工 | 根据中医辨证施治理论,对于一定时期内服用个体化固定处方的患者,进行临方加工。根据药品特性加适量水,以煮提锅煎煮2-3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药液过滤,合并药液,以浓缩锅浓缩,并按处方要求加入赋形剂(蜂蜜、饴糖、冰糖等)至膏状,放凉,分装,粘贴标签,注明姓名、用法用量、保存方法、制作日期,制作过程需使用锅炉、水、电、煤等供应高压蒸汽。 | 每千克 | 85.00 | 85.00 |
公示单位电话:0771-2835296
价格监督电话:12358
广西骨伤医院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