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广西骨伤医院窗帘采购定点公司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GXGSYY-CGB-HQBZZX-2022-11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1. 遴选窗帘采购定点公司;
2. 服务时限2年;
3. 预算金额:实际金额计算。
四、商务要求
1.常见窗帘材料报价单、维修保养服务清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
3.在服务期限内,收到维修订单,应于2小时内响应,并于24小时内上门服务;收到订制订单,应于2个工作日内上门量尺,并提出报价方案;
4.在医院内进行维护作业期间,全面遵守医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5.所用窗帘制作材料,应符合卫生、安全、防火、阻燃等相关要求,并提供1年以上质量保证;
6.服务范围包括我院新民路32号院区、锦华酒店行政办公区、大板楼部分办公区、民生路14号诊所、方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原则上,所用材料应在市场均价基础上折扣20%。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要求: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1正本3副本)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投标人情况简介、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皆需盖单位鲜章);
(2)投标报价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关资质。
2. 信誉要求。
2.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评标阶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信息为准)。
2.3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控制价为含税价格,投标人报价默认为含税价。
(5)投标材料请密封,封面请备注联系人的姓名、电话和邮箱,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报名表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6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地点为广西骨伤医院行政办公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一号锦华大酒店副楼401号房)
1.1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刘工 18977085520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评标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法。
(二)评审原则:
1.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分别由医院相关部门及医院评审专家共5人及以上单数构成。
2.评标依据:评委将以招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及现场协商的报价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最低价进行投票。
(三)评定方法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最低价进行投票后,选择最低价中标。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评标小组将根据投票,由多到少排列次序。评审小组推荐得票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可以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可以选择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