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
广西骨伤医院拆除彩钢板钢架房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工程地点:南宁市新民路32号
(二)工程概况
拆除我院彩钢板钢架房二层,拆除项目如下:彩钢板约40㎡、工形槽钢约4吨(以实际为准)、4扇窗(一扇窗约150mm*120mm)、2扇防盗门等项目。
(三)竞价形式:现场勘查后,现场进行报价报价最高价者为中标单位。并用以料代工的形式回收拆除的彩钢板、工形槽钢。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要求: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报名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名,需出示报名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具有资源回收资质或装修资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产回收或装修的相关资质。
2. 信誉要求。
2.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评标阶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信息为准)。
2.3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控制价为含税价格,投标人报价默认为含税价。拆除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且须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
五、投标响应的起止时间
1. 响应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报名表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地点为广西骨伤医院行政办公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一号锦华大酒店副楼407号房)
1.1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黄思宇 15277180363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广西骨伤医院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