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自治区纪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纪办通〔2021〕31号)要求,并经医院党委会审议同意,决定在全院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时间
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二、专项治理范围
我院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三、专项治理重点
(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
(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
(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四、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职工以及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线索。举报人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倡实名举报。
来信请寄: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2号 广西骨伤医院纪委(邮编:530012)。
来访请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号(锦华副楼)广西骨伤医院行政办公区4楼411室。
举报电话:0771-2869067,联系人:李琪。
举报邮箱: gxgsyyjjjc@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