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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年轻妈妈的一封信

时间:2008-08-28 来源:广西骨伤医院 作者:gxgsyy 浏览量:
致年轻妈妈的一封信
 
-----同志:
     恭贺您生了小宝宝,当上了妈妈。现将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告知您,以便您在产假中做好各方面的安排。一是产假时间,正常顺产为90天。剖腹产加20天。晚育(24岁)加14天,同时男同志给予10天的护理假。在产假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加产假20天。剖腹产加15天。在产假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同意,可享受6个月——12个月的哺乳假,按工资标准的80%发给工资。二是在节育方面,坚持以避孕为主。在避孕方法的选择上享有知情选择权。但,为了您的身体健康,避免非意愿性怀孕,建议您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如放环等。顺产者在产后3个月、剖腹产在产后6个月,在月经干净后3——5天放置节育环为宜。我们竭诚为您提供有关计生方面的咨询服务,联系电话:2809369、2613873。
    此致
        祝您全家幸福 !
 
 

                        广西骨伤医院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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