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疾病可以申请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呢,
又有哪些待遇呢?
很多小伙伴会咨询,
现在
广西骨伤医院医保科
根据新下发
于2022年6月1日起执行的
《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
给你们整理出来了。
门诊特殊慢性病是指病情相对稳定,需长期在门诊治疗并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或重症疾病,目前总共确定了冠心病等38种疾病为门诊特殊慢性病。较前新增了耐药性结核病、肺动脉高压、阿尔茨海默病、艾滋病、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心房颤动、支气管哮喘(限中度及以上)、抑郁症(限重度)8种疾病。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由统筹基金分别按以下比例分担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药品费用,按照开具处方的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对应的基金支付比例予以支付。
经认定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保障条件的,自认定之日起享受相应病种的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待遇。
本办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原有关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