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之窗

骨牵引术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时间:2010-06-17 来源:广西骨伤医院 作者:黄农锐 浏览量:
    骨牵引术是在患肢远端的特定部位,在无菌条件下,将骨圆针或牵引钳穿入骨骼内,系上牵引装置进行牵引的方法。骨牵引为直接牵引,因牵引是直接作用骨骼,故可承受较大的牵引重量,牵引力较大,而且阻力小,并可持久,是持续牵引最常用的方法。
    (一)适应证
多用于肌肉发达的成年人及需要较长时间或较大重量的牵引。如成人肌力较强大部位的骨折,尤其是不稳定性骨折、开放性骨折、骨盆骨折、髋臼骨折及髋关节中心脱位等。它能有效地纠正骨折重叠或关节脱位所造成的畸形,同时也利于肢体检查,局部伤口的处理,近远端关节的功能锻炼。另外,某些手术前的准备,如陈旧性股骨颈骨折行人工关节置换术前,关节挛缩畸形患者术前等。5岁以下的儿童骨折,如需采用骨牵引,骨圆针的贯穿处应避开骨骼,以免影响骨的生长发育。
    (二)注意事项
    1.牵引重量应根据患者年龄、体重、肌肉发达情况、骨折部位、移位程度,结合X线检查来决定。一般股骨牵引重量相当于体重的1/7-1/10,胫骨、跟骨牵引重量一般不超过5kg;上肢、颅骨的牵引重量一般为2-4kg。对骨折或脱位患者,牵引重量应一次加到适当最大量。一旦复位后,即应将重量减至维持重量,牵引的最初几天,每日应测量肢体长度,检查骨折复位情况,并随时调整牵引重量,以防过度牵引。
    2.下肢牵引时,应抬高床脚,充分利用患者体重作反牵引,患者健肢抵住小木箱,可以加强牵引。
    3.每日检查整个牵引装置1-2次,保持牵引绳与肢体轴方向一致。注意骨圆针是否松动,牵引绳有无障碍,以及患肢血液循环情况是否正常。如发现上述问题,应及时处理。
    4.牵引期间,应鼓励患者经常进行功能锻炼,以防止肌肉萎缩,关节僵硬。
    5.骨牵引针眼处每天用酒精棉球涂擦1次。牵引时间一般为4-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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