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广西骨伤医院采购双反牵引骨折复位张氏牵引复位器(第7代)单一来源公告

时间:2025-07-29 来源:广西骨伤医院 作者:gxgsyy 浏览量:

广西骨伤医院四肢创伤科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拟采购双反牵引骨折复位器 张氏牵引复位器(第7代) 拟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双反牵引骨折复位张氏牵引复位器(第7代)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双反牵引骨折复位器 张氏牵引复位器(第7代)

1、产品包括骨科保护支具、医用外固定支具、可调式固定支具等配套器械。

2、▲骨科保护支具可被折叠,折叠高度应≤100mm;展开后高度应>200mm。

3、▲医用外固定支具长度应≥700mm,且可透 X 光线。

4、▲可调式固定支具的张口宽度可调,最小张口尺寸应≤120mm,最大张口尺寸应≥200mm。

5、▲可调式固定支具应配置≥两种形式。

6、▲牵引力≥2000N,牵引位移≥155mm。

7、▲无专机耗材(开放性耗材)

三、采购人:广西骨伤医院。

、采购预算:¥16.8 万元(大写:壹拾陆万捌仟元整)。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此次拟采购的双反牵引骨折复位专用器械(张氏牵引复位器)GCQY型设备,目前该技术为河北三院张英泽院士的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310614751.8),该专利张英泽院士反授权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企业使用,为独家生产该产品的企业,不具备可替代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也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中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具有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要求。

七、专家论证意见: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八、公示期限:2025年729日至2025年731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骨伤医院纪检监察室提出质疑,监察室电话:0771-2869067。

 

附件:单一来源论证双反牵引骨折复位张氏牵引复位器(第7代)论证材料

 

 

广西骨伤医院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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