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文件
桂卫科教[2008]6号
关于广西骨伤医院通过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的通知
广西骨伤医院:
根据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医学院校(中、西医)临床教学基地评审的工作的通知》(桂卫教[1998]30号)的文件要求,自治区卫生厅、教育厅联合组织专家评审组于2007年12月28日对广西骨伤医院申报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医院进行了合格性评审。评审结果:广西骨伤医院在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实施上总分达到261.5分,平均9.02分。已达到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教学医院A级标准,现予以公布。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