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骨伤医院关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十一五”
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专科项目”)是我院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之一。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件“国中医药发〔2007〕57号”,确定了广西骨伤医院骨伤科为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编码: 20J1X1L116K206) ,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周期为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
2.请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发〔2007〕51号)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国中医药发〔2007〕50号),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工作。
附件: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十一五 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名单.xls
广西骨伤医院
二○○八年一月九日